甲公司为从事机械设备加工生产与销售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至2020年度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业务如下: (1)2019年12月20日,甲公司公司一次购进三台不同型号且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A设备、B设备和C设备,共支付价款4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0万元,包装费及运输费30万元, 另支付 A 设备的安装费18万元,B、C设备 不需安装 ,同时,支付购置合同签订、差旅费等相关费用2万元。全部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2)2019年12月28日三台设备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三台设备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000万元、1800万元和1200万元。该公司按每台设备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支付的价款进行分配,并分别确定其入账价值。 (3)三台设备预计的使用年限均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2%,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 (4)2020年3月份,支付A设备、B设备和C设备日常维修费分别为1.2万元,0.5万元和0.3万元。 (5)2020年12月31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B设备实际运行效率和生产能力验证已完全达到预计的状况,存在减值迹象,其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120万元。其他各项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迹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