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补充通知》(〔2017〕30号)的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公共安全教育教学用书选用工作。 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补充通知》规定的相关出版社,按以下要求报送教材样书: 1.送评的教材样书与应为印刷成型的样书,样书封面、扉页、内文均为白色,且不得出现教材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等有关信息,封面仅标明学科(字体统一为宋体,1号字,居中排列)。 2.出版单位要按照一式9套送评样书。送评的所有样书不再退回。 3.教材样书应于2017年7月13日前提供,逾期提供,影响选用的,由出版单位自负责任。 委托接收样书单位: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后埔三路432号新华书店教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