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商定:乙公司以5万元价格将自己的卡车出售给甲公司,2012年5月31日前交车;甲公司交付定金2万元,卡车交付后15日内付清余款;延迟交车、付款的违约金为每天50元,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金为30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交付了定金,乙公司派司机驾车外出运输,同年5月28日路遇特大暴雨引发落卡车车厢受损。6月10日乙公司将车厢修好,并交付给甲公司。5天后,甲公司发现卡车发动机本身还存在严重故障,于是向乙公司提出:退还卡车,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延迟交车违约金500元,其他违约金3000元,赔偿其因此不能履行对第三方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实际损失5000元。 卡车因暴雨引发落石所受损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