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法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2年至2015年与固定资产业务相关的资料如下: 资料一: 2012年12月5日, 该企业 以银行存款购入一套不需安装的大型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0万元。 资料二: 2012年12月31日,该设备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5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按年折旧。 资料三: 2014年12月31日,该设备出现减值迹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 5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 800万元, 该企业 对该设备减值准备后,根据新获得的信息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仍为3年、净残值为30万元,仍采用年数总和法按年折旧。 资料四: 2015年12月31日, 该企业 售出该设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9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3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另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 1)编制 该企业 2012年12月5日购入该设备的会计分录。 ( 2)分别计算 该企业 2013年度和2014年度对该设备应的折旧金额。 ( 3)计算 该企业 2014年12月31日对该设备应减值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 4)计算 该企业 2015年度对该设备应的折旧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 5)编制 该企业 2015年12月31日处置该设备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