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三】(2019年)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生产与销售业务,2018年有关经营活动如下: (1)取得手机销售收入8 000万元,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收入100万元; (2)确认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6万元;接受乙公司投资,收到投资款2 000万元; (3)当年3月因生产经营活动借款300万元,其中向金融企业借款250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6%,向非金融企业丙公司借款50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10%,利息均已支付; (4)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5万元;坏账准备金15万元;发生会议费30万元;发生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20万元; (5)通过市民政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80万元,直接向某小学捐赠9万元,向贫困户捐赠2万元; (6)全年利润总额为750万元。 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12%以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利息支出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