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某大型综合性购物中心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地下室2层。顼目总承包企业将降水分包给了具有基础施工资质的红星建筑基础公司施工,地下室工程和主体工程的混凝土施工由总包自行实施,总承包人与诚信建筑劳务公司签订了混凝土施工的劳务分包合同,明确了施工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地下室工程实施过程中,恰逢雨天较多,红星基础公司现场设备故障严重致使累计停止降水13天,诚信劳务公司通过努力赶工在该部份工程结束时仍然延误工期10天。总承包人认为:诚信劳务公司拖延工期,应按合同约定承包人赔偿损失,并且停止支付后阶段的劳务作业报酬。诚信建筑劳务公司找红星建筑基础公司提出降水设备故障造成工期延误的赔偿要求;并且在总承包人停止支付劳务作业报酬两个月时向法院提出了解除本劳务作业发包合同的要求。 根据背景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