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7年和2008年发生与或有事项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甲公司2007年9月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在2008年4月销售10件A商品,单位成本估计为8000元,单位合同价格12000元;如2008年4月末交货,延迟交货的商品价格降为7500元。2007年12月,甲公司因生产线损坏,10件商品尚未投入生产,估计在2008年5月交货。 (2)甲公司2007年10月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在2008年4月销售100件B商品,合同价格每件10000元,单位成本为10100元。2007年12月月末,B商品库存200件。 (3)甲公司2007年1月采用经营租赁人生产线,租期3年。每年租金200万元,2008年12月,市政规划要求公司迁址,决定停产该产品。原经营租赁合同不可撤销,还要持续1年,生产线无法转租。 (4)甲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购买10件C商品,合同价格每件10000元。市场上同类商品每件8000元。甲公司购买的商品卖给乙公司,单位8000元。如甲公司单方面撤销合同,应支付违约金为30000元。商品尚未购入。 (5)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合同,购买10件D商品,合同价格每件10000元。市场上同类商品每件为7000元。甲公司购买的商品卖给乙公司,单价8000元。如甲公司单方面撤销合同,应支付违约金为10000元。商品尚未购入。 要求:编制甲公司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