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公司”)为上市公司,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业务如下: (1)2 × 16 年1月1日,晶华公司向M公司定向发行5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8元)作为对价,取得M公司拥有的甲公司80%的股权。在此之前,M公司与晶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晶华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审计费以及律师费30万元;为发行股票,晶华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券商佣金、手续费50万元。 2 × 16 年1月1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同,相关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晶华公司于当日取得甲公司的控制权。 2 × 16 年3月10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宣告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2 × 16 年3月20日,晶华公司收到该现金股利。 2 × 16 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1800万元,其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期末公允价值增加了150万元。 (2)2 × 16 年 2 月1日,晶华公司从证券市场上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30%的股权。当日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并公司派出一名董事, 对 乙 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重大影响 。在此之前,晶华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不具有任何关联方关系。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晶华公司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现金股利150万元。 (3)2 × 16 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其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期末公允价值增加了180万元,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为200万元。 (4)2 × 17 年1月10日,晶华公司将持有的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80%对外出售,出售取得价款3300万元。在出售64%的股权后,晶华公司对甲公司的剩余持股比例为16%,对甲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剩余部分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投资在当日的公允价值为825万元。 其他资料: (1)假设上述投资均未发生减值。 (2)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要求: (1)根据资料(1),分析、判断晶华公司并购甲公司属于何种合并类型,并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1),编制晶华公司在2 × 16 年度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2),判断晶华公司对乙公司投资应当采用的后续计量方法,并计算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根据资料(2)、(3),编制与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5)根据资料(4),计算晶华公司处置64%股权时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并编制晶华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处置64%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剩余股权投资进行调整的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