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省重点工程项目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建设单位便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 9 月 28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 、 B 、 C 、 D 、 E5 家施工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这 5 家施工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购买了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10 月 18 日下年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 月 21 日下年 2 建设单位办公大楼第 2 会议室开标。 A 、 B 、 D 、 E 施工会业均在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了投标文件,但 C 施工企业却因中途堵车,于 10 月 18 日下午 5 将投标文件送达。 10 月 21 日下午 2 时,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在该建设单位办公大楼第 2 会议室主持了开标。 问题 : 1. 该建设单位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否合法 ? 为什么 ? 2. 建设单位是否可以接收 C 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 ? 为什么 ? 3. 开标应当由谁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