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雇用 3 名左右的职工,但支付的工资中不包含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内容,这些项目由职工自己想办法解决。由于企业业务较少,没必要设置账簿、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又由于不太懂经营管理,所以他准备聘用—名经理来管理企业,但是又需控制经理的权力,较重大的事项均由自己来决定。如果经理在外代表企业所进行的活动超越其职权对企业不利的,则由该经理自行对外负责。 独资企业不取得法人资格故无需登记把企业的招牌挂在经营场所即可开业了。 [ 问题 ] 的以上想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