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11月1日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建造一项设备,合同总价款为200万元支付条款如下:1在合同签订之初支付10%的合同价款;250%的合同对价在整个建造期间逐步收取;至2020年12月31日,收取已收取合同价款60万元,发生成本为40万元;3剩余40%合同对价在建造完成并且设备已通过测试后支付;4除非新发公司违约,否则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不可退回;5如果丁公司终止合同,新发公司只能获得客户按照相应进度已支付的价款;6新发公司没有公司要求获取合同规定以外的进一步补偿的权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