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从事业务如下: (1)出租闲置的仓库,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同时向承租方收取管理费2万元 (2)转让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于2017年取得),取得收入300万元,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为180万元 (3)从事装饰业务,取得相关收入12万元 (4)附设搬家服务,取得搬家劳务收入8万元 (5)从事物业管理,取得相关收入15万元,代业主支付水电费共11万元 (6)企业出租设备一台,取得租金收入12万元 (7)购置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34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逐笔业务进行税务分析,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