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A和B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日为2015年3月15日,财务报表公布日为3月20日,甲公司2014年度未审财务报表的利润为100万元。不考虑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假设发现了以下事项: (1)2014年12月20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B公司,取得收入1000万元(不含税),货款未收,其成本为8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2日,B公司在验收产品时发现产品规格不符,要求退货,甲公司同意了B公司的退货要求,于1月20日收到了退回的货物及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对该销售退回,冲减了2015年1月份的销售收入,并进行了其他相关处理。 (2)2014年9月20日甲公司被H公司起诉违约,12月20日法院宣判甲公司败诉,赔偿200万元,甲公司正在上诉,并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确认100万元预计负债。2015年3月16日法院终审判决,要求甲公司赔偿H公司200万元,双方均不再上诉。甲公司在2015年3月16日作会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100万元”,贷记“其他应付款100万元”。 (3)2013年10月23日甲公司被E公司起诉违约,11月20日法院宣判甲公司败诉,赔偿200万元,甲公司继续上诉,仅在201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诉讼事项。2014年4月甲公司对外发布了其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2014年5月3日法院终审判决,要求甲公司赔偿E公司200万元,甲公司2014年5月的会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2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200万元”。 (4)2014年10月20日甲公司被A公司起诉违约,要求赔偿2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定,律师估计甲公司败诉赔偿的可能性仅为40%,因此,甲公司仅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对此予以充分披露。2015年5月21日法院终审判决,要求甲公司赔偿A公司200万元,甲公司没有调整2014年的财务报表。 (5)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在2014年12月31日下降了120万元,甲公司认为没有形成实际的损益,故未进行任何处理。 针对事项(2),注册会计师于2015年3月18日追加审计程序后,建议甲公司调整,甲公司拒绝接受注册会计师建议,审计报告已提交给甲公司董事会,注册会计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