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设备系A企业拟单独对外转让的一台于1997年4月10日从国外进口的大型设备。评估人员通过查询设备进口合同及有关账簿了解到,该设备进口时的CIF(到岸价)为 22万美元,当年A企业为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免税企业。银行手续费及代理费等约占设备CIF的10%,国内运杂费约占设备CIF的5%,安装调试费约占设备CIF的20%,当时的人民币与美元的比价为8.3:1。评估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得知以下资料: 1.被评估设备的现时FOB(离岸价)为18万美元,境外运杂费及保险费为设备FOB的 6%,现行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银行手续费及代理费为设备CIF的10%,国内运杂费约占设备CIF的5%,安装调试费约占设备CIF的20%,现行人民币与美元的比价仍为8.3:1。 2.被评估设备从1997年4月开始投入使用,在不停产的情况下,于1999年4月对该设备做了一定的技术改造,投资15万元人民币给设备增添了一个深加工配套装置。该设备使用到2001年4月时,由于操作上的原因造成该设备传动齿轮严重受损,导致设备停产至评估基准日。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测认定该设备更换传动齿轮后仍能继续使用10年,损坏的传动齿轮的价值约占设备重置成本的2%,传动齿轮的现行购买价格为5万元人民币,调换费用约2万元人民币。 3.从1997年4月到2002年4月国内设备类价格没有明显变化,设备生产国设备类价格指数有所下降但具体情况无法查询。 4.假设潜在买主只限于设备所在地投资者。 5.评估基准日A企业为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正常纳税企业。 评估要求: 1.基本要求 试评估该设备于2002年4月10日(评估基准日)的变现价值。 2.计算过程要求 计算过程中的小数点后保留3位,计算结果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评估结论说明要求 (1)需说明评估结论是否有约束条件。 (2)需说明应提醒评估报告阅读及使用人在理解和使用评估结果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