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3年至2018年发生以下交易或事项:2013年12月31日购入一栋办公楼,实际取得成本为6000万元。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因公司迁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将上述办公楼采用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协议签订日,租期2年,年租金30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协议签订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560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6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44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4200万元;2018年6月30日,租赁期满,甲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售价为400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要求:(1)确定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 (2)计算该办公楼2016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3)编制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16年取得租金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5)计算上述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016年度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 (6)编制2018年6月30日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