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共有9名成员。一次,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讨论将公司闲置资金1亿元投资于期货问题。该次董事会议共有6名董事出席。3名董事因故未能出席,其中董事虽未出席但书面委托其助理(非董事)代理出席并表决。会上董事长介绍了期货投资的巨大盈利性,并表示赞成此项投资。而董事对此项投资表示疑虑,认为此项投资不属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董事坚决反对。经记名式书面表决,结果为:4位董事赞成,1名董事和董事的代理人反对,董事弃权。董事长认为本议案已为多数通过,决议有效。该公司因投资期货亏损1000万元。公司股东以公司董事会决议违法并造成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试析本案存在哪些违法事实,你认为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