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设有供电和机修两个辅助生产车间。2012年4月,供电车间发生费用14080元,机修车间发生费用13440元。当月两个车间提供的劳务量见下表: 受益单位 供电车间/度 机修车间/小时 供电车间 400 机修车间 8000 第一生产车间 产品耗用 37000 一般耗用 3000 3600 第二生产车间 产品耗用 34000 一般耗用 2000 4200 行政管理部门 4000 200 合 计 88000 8400 要求:采用顺序分配法(假定供电在前)分配辅助生产费用,编制“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和分配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