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动工新建一栋办公楼。该建造工程的有关支出如下: 2014年1月1日支付工程款 3 000万元; 2014年7月1日支付工程款 2 000万元; 2015年4月1日支付工程款1 500万元; 2015年9月30日,该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当日办理完成竣工结算手续。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2 000万元。 甲公司为建造这项办公楼,于2014年1月1日从A银行借入专门借款3 5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除此之外,无其他专门借款。但是,在该办公楼的建造过程中还占用两笔一般借款: (1)2013年7月1日,从B银行取得长期借款2 0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2)按面值发行一般公司债券 3 000万元,发行日为2013年1月1日,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8%,按年支付利息。 因发生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导致原料供应不及时,该工程项目于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发生中断。 该工程的专门借款闲置资金均用于固定收益债券暂时性投资,假定月收益率为0.25%,收到的款项存入银行。 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1> 、计算2014年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 、计算2014年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应予以费用化的利息金额。 <3> 、计算2015年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应予以资本化和费用化的利息金额。 <4> 、编制2014年和2015年与利息费用的确认有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