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12月1日,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规定,上海公司收购公司股份总额的30%,收购价格为250万元,收购价款于协议生效后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股权协议生效日为2016年12月31日。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6年12月20日分别经上海公司和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上海公司对公司投资属于非企业合并方式形成的股权投资。2017年1月1日,公司股东权益总额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其中股本为4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0万元(均为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公司经审计认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万元。股东权益总额的账面价值与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经审计认定为生产用设备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该生产用设备的预计尚可使用寿命为10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折旧。假定不考虑折旧对所得税的影响。上海公司2017-2018年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 )2017年1月1日,上海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收购股权价款250万元,并办理了相股权划转手续。 2 )2017年2月1日,公司董事会提出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如下: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实现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不分配现金股利。对该方案进行账务处理后,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仍为800万元,其中股本为4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为45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55万元。 3 )2017年4月1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如下: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实现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 4 )2017年4月25日,上海公司收到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 5 )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由此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净增加为80万元,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6 )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400万元。 7 )2018年4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如下: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实现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不分配现金股利。 8 )公司2018年度发生净亏损350万元。 9 )2018年12月31日,上海公司对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85万元。 10 )2019年1月3日,上海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对外转让,转让价款为205万元,相股权划转手续已办妥,转让价款已存入银行。假定上海公司在转让股份过程中没有发生相关税费。 要求: (1)确定上海收购公司股权交易中的股权转让日。 (2)根据上述资料,作上海公司的账务处理,并列出与长期股权投资有明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