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于 2017 年 lO 月 8 日被 B 公司起诉, B 公司声称 A 公司侵犯了 B 公司的软件版权,要求 A 公司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 30 万元。在应诉过程中, A 公司发现诉讼所涉及的软件主体部分是有偿委托 C 公司开发的。如果这套软件确有侵权问题, C 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 A 公司予以赔偿。 A 公司在当年末编制会计报表时,根据法律诉讼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意见,认为对 B 公司予以赔偿的可能性为 50 %,最有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为 20 万元;从 C 公司得到补偿基本上可以确定,最有可能获得的赔偿金额为 22 万元。在上述情况下, A 公司在年末应确认的负债和资产分别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