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预期在2006年6月30日和2008年6月30日,借入4年后到期(2012年6月 30日)500万元,根据该公司现行信用等级,借款利率是按美国基本放款利率+0.5%。A公司在2006年6月30日购买“22换期权”(Swaption),就是利率互换期权,即按固定利率支付8%,而收到的是按基本放款利率+0.5%,名义金额为500万元,期限为4年。A公司支付期权费 25000元,这份期权在2年内到期。2006年6月30日的美国基本放款利率为7.5%。假定“互换期权”的时间价值在2年内按比例分配。 按IAS39,这个“互换期权”是现金流量套期。合同的公允价值的变动是预期债务发行现金流量变动的有效套期,支付的期权货币时间价值的反映,不是套期的实际部分(Effec- tive Part),因此,在发生时就费用化,而不是作为递延处理。 表11-7列出了半年期基本放款利率,时间范围包括借款发生前的3年和借款在清偿期中的4年。表中还列示了不同时点“互换期权”的公允价值。 表11-7 (单位:元) 日期 基本放贷利率 互换期权/互换公允价值 * 12-31-2006 7.5 0 06-30-2007 8.0 77925 12-31-2007 6.5 0 06-30-2008 7.0 (84159) 12-31-2008 7.5 0 06-30-2009 8.0 65527 12-31-2009 8.5 111296 06-30-2010 8.0 45374 12-31-2010 8.0 34689 06-30-2011 7.5 0 12-31-2011 7.5 0 06-30-2012 7.0 0 *公允价值是按预期利率差额的现值确定,即现行基本放款利率按8%折现。既然期权没有履约,“价外”互换期权就按零估价;在2008年6月30日,期权履约了,虽然是负数,就按这一天的价值入账。 “互换期权”合同的价值只是在正数时予以记录入账(直到履约时,成为一项受合同约束互换),若在“价外”,买方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执行期权。这也说明了期权的不对称性质,买方最大损失是支付的期权费。 在2008年6月30日,互换期权是一项资产,参照的基本放款利率+0.5%是大于固定互换利率,因此预期期权在到期日是可以实施的。这是一种朴实的假设,现行利率是稳定的,这样就有8个半年期支付12500元给互换对方。借款发生日(2008年6月30日)按8%折现,就是84159元(12500×6.73274=84159,按半年4%8期年金现值)。当进一步折现到2007年6月30日,则公允价值为77925元(84159×0.92593=77925,8%1期复利现值)。 在2007年12月31日,基本放款利率下降,互换期权的现值就成为负数了。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买方就可能作出另一种选择:对不利的到期“互换期权”不予实施,另行签署新的利率互换。 根据上述情况,在期权到期日,虽然在互换中基本放款利率+0.5%是低于固定利率,管理层认为贷款的4年期内,利率就会逐步上升的,所以仍按期履约执行。 整个6年中的会计处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