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材料公司为了对本公司畅销的某种新型材料N进行重大改进,同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就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技术资料、相互协作等事项作了具体约定,并约定期限为半年,从2001年1月1 H至2001年6月1日。合同签订后,即积极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而同时,与另一技术员正从事另一项新型材料M的研究开发工作,多年来没有进展。2001年4月,由于从材料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受到启示,该项目忽然取得突破,进入攻坚阶段,同时发现材料N的改进中有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遂不再顾及委托开发事务,全力投入材料M的攻坚。同年5月,该项目研究开发成功后,才又转入委托开发项目的研究,并告知新型材料公司委托项目难以取得成功。新型材料公司发现新型材料M很有市场前景,决定购买该材料的专利申请权。同意转让专利申请权,但不同意。请分析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新型材料公司与委托开发完成了发明创造,则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属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