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2】 一家在同行业居领先地位,注重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高技术产品制造公司,不久前有两位精明能干的年轻财务管理人员提出辞职,到提供更高薪资的竞争对手公司里任职。其实,这家大公司的财务主管早在数月前就曾要求公司给这两位年轻人增加薪资,因为他们的工作表现十分出色。但人事部门的主管认为,这两位年轻财务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按同行业平均水平来说,已经是相当高了,而且这种加薪要求与公司现行的建立在职位、年龄和资历基础上的薪资制度不符合,因此拒给予加薪。 对这一辞职事件,公司里的人议论纷纷。有的人说,尽管这两位年轻人所得报酬的绝对量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他们的表现那么出色,这样的报酬水准很难令人满意的。也有的人质疑,公司人事部门的主管明显地反对该项提薪要求,但是否应当了解其下属表现好坏的财务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的酬劳行使最后决策权?公司制定了明确的薪资制度,但它是否与公司雇佣和保留优秀人才的需要相适应呢?公司是否应当制定出特殊的条例来吸引优秀的人才, 或者还是让那些破坏现行制度的人离开算了?......这些议论引起了公司总经理的注意,他责成人事部门牵头与生产、销售、财务等各部门人员组成一个专案小组,就公司酬劳计付方式广泛征求各部门职工的意见,并提出几套方案,供下月初举行的公司常务会讨论和决策之用。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