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籍人士杰瑞在境内一家外国企业中工作,2017年10月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为20000元; (2)家公司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一项,获得特许权使用费6000元; (3)利用业余时间为某家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取得报酬24000元; (4)在某学校举办讲座,取得收入2000元; (5)因汽车失窃,获得保险公司赔偿80000元: (6)取得探亲费5000元。 已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 杰瑞取得的工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