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30日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从8月1日开始公司租赁厂房,租赁期6个月,含税租金共计130800元,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日预付含税租金65400元,合同到期结清全部租金余款。合同签订日,甲公司收到租金并存入银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租金60000元、增值税5400元。租赁期满,甲公司收到租金余款机相应增值税,下列账务处理正确的有( )。
A.
收到乙公司预付租金: 借:银行存款 65400 贷:预收账款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400
B.
每月确认租金收入: 借:预收账款 2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C.
每月确认租金收入: 借:预收账款 21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0
D.
租赁期满收到租金余额及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65400 贷:预收账款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