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伦理执行 背景与情境: ( 1)融资活动 2004年10月20日,中国航油集团提前实施了本准备在年底进行的股份减持,将所持75%股份 中的 15%折价配售给部分机构投资者。此次配售以购买新加坡石油公司股份的名义进行,但事实 上中航油管理层已经决定放弃这次收购。此次配售筹得 1.08亿美元,全部贷给上市公司用于补 仓。然而,直至 11月30日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之前,公众和投资者一直被蒙在鼓里。无论是中 航油还是中航油集团,都没有向买家披露公司已因卖空期权将面临上亿美元亏损,也没有向投资者和公众宣布 15%股份配售所获资金目标用途的更改。 ( 2)投资活动 中航油的长期战略不是成为一家从事期货投机赚钱的企业,而是成为一个在航油现货交易中具有扎实基础的实业企业。但是,在 2003年,中航油来自企业收购以及其他投资的回报已占 公司税前盈利的 68% 。航油进口和国际石油业务交易业务的16%。也就是说,“非经常性损 益 ”远超过了“经常性损益”。中航油集团垄断了航空油料的进口。据报道,中航油以高于日本航油价格 60%、新加坡航油价格2.5倍、国际平均航油价格1倍多向国内航空公司供销航油,获取 暴利。这种因为行政行为而形成的行业垄断导致社会财富和社会福利向垄断者一方转移,垄断者通过行政权利向国家和社会 “合法寻租”,将这种赚取暴利的行为实质是将公众利益私利化。 ( 3)分配活动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 2002年收入达490万元新币,折合人民币2350万元,成为 整个新加坡的 “打工皇帝”。 2003薪酬方案规定,的年薪仍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4851万元,3个月花红12万元,外加集团利润分成。公司的税前盈利部分,头2000万元内不予分成; 接下来的 2000万元至4000万元,分成比例为7%;下一个2000万元,分成比例为8%;再下来的2000 万元,分成比例为 9%;超过800万元部分,分成比例为10%。中航油集团在2000年3月即正式下发 文件,要求包括参股企业在内的所有下属公司在未来几年进口航油必须通过中航油。 2001年10 月,总公司又再次承诺决不撤销以往的进口安排,从而保证了中航油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因此,中航油的利润直接源于垄断权带来的利益重新分,而非创造的新价值,那么为此拿到的巨额回报,是否不太合理? 问题 : ( 1)本案例中存在哪些道德伦理问题? ( 2)试对上述问题作出你的善恶研判。 ( 3)企业如何加强财务伦理规范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