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综合服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发生业务如下:(1)下设一金融部门,提供贷款服务,当月收取含税利息收入100000元。(2)将一栋2个月前购买的办公楼出租,租期12个月,每月不含税租金收入100000元,当月一次性收取全部租金1200000元。(3)下设一KTV,当月提供唱歌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60000元,同时销售酒水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元。(4)下设一运输部门,当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为50000元。已知:金融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0%,生活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4)甲公司2018年11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销项税额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