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A房地产开发公司在B省C市(中等城市)城市规划区内取得了一块2hm2的普通住宅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A房地产开发公司筹措资金2580万元,完成了土地出让金交纳、前期开发、施工建设等工作,其中土地出让金交纳1200万元,项目工期为2年半,工程合同价为2600万元。2013年2月,A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自身原因,将该项目以34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D房地产开发公司,经核算并加计20%的扣除,扣除项目金额为2800万元。2014年12月,D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成该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并公开对外出售。2015年1月,购买了该项目一套商品住房。购买此商品住房前,于2014年12月将其在2013年11月购买并交纳有关税费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一套住房出售给了;同时于2014年9月将其另一套住房出租给居住。据此背景,请回答以下问题该项目转让,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