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5年至2020年发生以下交易或事项: 2015年12月31日购入一栋管理用办公楼,实际取得成本为6000万元。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因公司迁址,2018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将上述办公楼采用经营方式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协议签订日,租赁2年,年租金30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协议签订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5600万元,该办公楼至2018年6月未计提减值准备。 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8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44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4200万元;2020年6月30日,租赁期满,甲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售价为4000万元。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要求: (1)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日 (2)计算该办公楼2018年甲公司应计提的折旧额 (3)编制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18年甲公司取得租金收入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