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增值税留抵税额2000元,8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油漆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6000元,这批油漆50%用于装饰职工浴室,50%用于零售,取得含税收入200000元。 (2)购入10000个文具盒,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0元,增值税8000元,将其中500个赠送某希望小学,其余以每个10元的零售价格全部销售。 (3)将本企业电梯广告位出租给某广告公司发布广告,取得含税收入8000元。 (4)为某制油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销杏仁油,取得零售收入60000元。与制油厂结账,支付制油厂含税5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向制油厂收取结账金额5%的返还收入。 已知:上述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经过认证并允许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