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0年至2008年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0年1月1日,甲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46500(其中,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为30000;盈余公积为6000;未分配利润为500)。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400,股本与资本公积项目未发生变化。 2001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预案: ①按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②以200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计4000万股。 2001年5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预案,同时决定分派现金股利300。2001年6月10日,甲公司办妥了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有关手续。 (2)2001年度,甲公司发生净亏损3142。 (3)2002年至2007年度,甲公司分别实现利润总额200、300、400、500、600和600。假定甲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4)2008年5月9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2007年12月31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 假定:①2001年发生的亏损可用以后5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②除前述事项外,其他因素不予考虑。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01年3月提取2000年度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01年5月宣告分派2000年度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01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01年度结转当年净亏损的会计分录。 (5)计算甲公司2007年度应交所得税并编制结转当年净利润的会计分录。 (6)计算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 (7)编制甲公司2008年5月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