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76708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0863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274278 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341567亿元,增长8.3%。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0%,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0.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5%,首次突破50%。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9351元,比上年增长6.3%。全年国民总收入(即国民生产总值GNP)67302亿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 阅读这份统计公报,进一步理解国民收入核算中的技术细节 : (1)注意三次产业增加值之和正好等于国内生产总值。这是否巧合?是否说明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中剔除了固定资产的折旧部分? (2)为什么人均GDP 增长主速度为6.3%,低于全部GDP 增长速度的6.9%? (3)注意人均GDP为49351元,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966元,两者之间的差额是什么因素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