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2013年取得以下收入: (1)6月出版一本长篇小说集取得稿费50000元。后来由于畅销,该小说由电视制作中心改编成电视剧,取得改编许可费10000元; (2)7月份为甲县某单位举办讲座取得酬金3000元,在一单位举办讲座取得酬金 30000元; (3)8月在A大学讲学取得酬金折合人民币30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 税折合人民币2000元;lo月应邀出国访问B国,举办中国改革讲座,国外主办单位支付酬 金2000美元,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80美元(汇率1:6.8); (4)与同事合著一本专业教材,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其中:分得稿酬12000元,并拿出3000元通过某社会团体捐赠给农村义务教育。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出版小说的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出版小说的改编许可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7月份两次举办讲座取得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计算取得的A、B两国所得应在我国境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5)计算合著专业教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