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2012年度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货物取得收入7000万元; (2)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万元; (3)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4)缴纳增值税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91万元; (5)销售成本3600万元; (6)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广告费1200万元; (7)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支付给关联企业管理费30万元; (8)财务费用70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1000万支付的全年利息8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的年利率为6%); (9)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合理工资560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10)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直接学校捐款120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2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各题。 该企业在计算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