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某县塘河镇村民,在塘河镇从事钟表、电器等修理活动。2015年6月,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取缔无证、无照大检查中,发现为无照经营。执法人员等3人扣押了从业的部分工具,市场监管局作出了罚款的书面决定。行政处罚后,继续无照经营。同年10月,塘河镇政府根据县政府《关于对个体工商经济无照经营实行强制管理的决定》的文件,对处以1000元罚款。认为镇政府行为违法侵犯其权益,要求赔偿。 1.从事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县市场监督局取得的下列哪些证据证明? A:从业的工具 B:参加钟表、电器修理培训的结业证 C:公安机关关于以往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材料 D:市场监管局对所作的调查笔录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市场监管局在对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 A:无照经营的事实 B:有不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上签字的权利 C: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D:有如实交代违法事实的义务 3.等3人扣押部分从业工具的行为是 A:行政处罚 B:行政确认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强制措施 4.可以依法要求镇政府就行政处罚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前提是 A:经申请取得营业执照 B:该行政处罚为镇政府行使职权行为,且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C:镇政府愿意为该处罚行为承担责任 D:该行政处罚造成合法权益的损失 5.认为镇政府处罚其1000元所依据的《关于对个体工商经济无照经营实行强制管理的决定》不合法,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途径 A:直接申请行政复议 B: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在对1000元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一并对该《决定》提出审查申请 D:在对1000元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对该《决定》提出审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