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保险业积极参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健康发展,2013年5月,中国监会专门制定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公司在账户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和年金给付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养老保险公司可以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各项工作委托给其他合格金融机构,由这些金融结构承担部分管理人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对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承担最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