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从事机械设备加工生产与销售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至2020年度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的业务如下: (1)2019年12月20日,甲公司公司一次购进三台不同型号且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A设备、B设备和C设备,共支付价款4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0万元,包装费及运输费3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另支付A设备安装费18万元(不考虑增值税),B、C设备不需安装,同时,支付购置合同签订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2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2)2019年12月28日,三台设备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三台设备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 000万元、1 800万元和1 200万元。该公司按每台设备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支付的价款进行分配,并分别确定其入账价值。 (3)三台设备预计的使用年限均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2%,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 (4)2020年3月份,支付A设备、B设备和C设备日常维修费(不含税)分别为1.2万元,0.5万元和0.3万元。 (5)2020年12月31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B设备实际运行效率和生产能力难以完全达到预计的状况,存在减值迹象,其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120万元。其他各项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迹象。 <5> 、根据资料(1)和(2),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外购设备入账价值的计算结果表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