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一 某项工程发包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 2300m 3 , 3200m 3 ,经协商合同价甲项为 180元/m 3 , 160元/m 3 。承包合同规定: ( 1)开工前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 2)发包人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 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超过10%的部分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 ( 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 ( 5)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 6)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承包人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 5-15所示。 承包人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m 3 ) 表5-15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甲项 500 800 800 600 700 900 800 600 问题 1.预付款是多少? 问题 2.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