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货轮从上海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触礁,造成船底撞穿、海水涌入,部分货物遭水浸,船长为避免船舶沉没,强行搁浅,又使船货发生损失,由于船舶受损严重,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往附近港口修理,检验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物由于船舶触礁而被水湿; (2)600箱货物由于船舶搁浅而遭水渍; (3)船底因触礁而受损; (4)船底因搁浅而受损; (5)拖船费用; (6)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上述各项损失从性质上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