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1年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对2011年度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如下问题: (1)2011年1月购入的一项无形资产,会计中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取得时的成本为800万元;税法规定该项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按照10年进行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750万元。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对该项业务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5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0 甲公司在计算所得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调整,但没有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2)2011年3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成本为500万元,未发生其他相关税费。2011年12月31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60万元。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甲公司在计算所得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调整,但其认为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存在暂时性差异,故没有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3)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为乙公司提供债务担保确认预计负债80万元。税法规定对于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无论是否实际发生都不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认为该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暂时性差异80万元,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80×25%)。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作了如下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 贷:所得税费用20 (4)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通过免税合并方式购入集团外M公司100%的股权,确认了商誉100万元,甲公司对该项商誉账面价值1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万元,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100×25%)。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处理为: 借:商誉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5 要求:判断甲公司的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编制更正有关差错的会计分录。(有关差错按当期差错处理,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