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认为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该市的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 2.【案情摘要】 某市认为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该市的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 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2009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书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问题】 (1)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 (2)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