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36分) 材料一组成国民议会的法国人民的代表们,认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 ——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二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国民议会。 行政权委托给国王。 司法权委托给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第三篇国家权力 第一立法议会 第二节初级会议选举人的选任 第一条为了组成国民立法议会,积极公民们应每年一次在城市和在区集合为初级会议。 第二条凡属积极公民,必须:……在一国内任何一地至少已经缴纳了相当三个工作日价值的直接税,并须提出纳税的收据。而处于奴仆地位的、被提起公诉的、破产和不能清偿债务的以及其他不具备积极极公民条件的人,则属于消极公民,无选举权。 ——摘编自法国《1791年宪法》 材料三凡出生于法国并在法国有住所的男子而年满二十一者,……均有行使法国公民权利的资格。立法普选产生的国民议会掌握。行政24人组成的执行会议行使。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请回答: 在国家政治体制的设置上,材料二、三体现了什么共同原则?该原则源于法国哪位启蒙思想家的哪部著作?(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