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委、区政府日前出台《金山区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从2004年起,对本区国家公务员考核进行重大改革。按照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的原则,不断树立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敬业意识和诚信意识。考核内容上,将原来单一的述职考核改为履职考核、绩效考核和诚信考核三个部分。履职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个方面考核公务员一年来履行职务的情况,通过对处、科、个不同职级人员、不同标准的量化测评,从而建立公务员量化评价体系;绩效考核主要是通过对公务员在履行职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建立公务员褒奖激励体系;诚信考核主要是考核公务员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文明服务、遵纪守法等方面诚实守信的情况,逐步建立公务员信用服务体系。 考核方法上,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强化平时考核。履职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主,年中考核为辅,通过民主测评和综合测评,确定考核分值,绩效考核采用加分制,对完成重大目标任务的、有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的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实行加分;诚信考核实行扣分制,对政令不通、作风不正、工作不力、形象不佳、纪律不严的行为给予扣分。绩效考核和诚信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建立个人电子档案,随时记载,季度汇总,年终。考核结果运用上,一是与目标管理奖挂钩。采用动态系数法,对不同职务(职级)的人员确定不同系数。当年获得优秀的考核奖上升30%;连续2年或3年取得优秀等次,分别上升一个或两个系数档次;连续2年基本称职的降低一个系数档次;不称职人员不发奖金,并降低一个系数档次。二是与集体荣誉挂钩,多人或集体获得荣誉的,按不同作用给予加分或奖励;反之,则集体扣分或扣奖金。 员工绩效管理的技术基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