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到某单位宿舍5楼投放广告,当行至该宿舍楼楼梯4层半位置时,被饲养的哈士奇宠物狗咬伤。得知后将送往医院进行伤口,注射狂犬疫苗及免疫球蛋白。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费均由支付。后因伤口长期不愈,自己花费了若干治疗费,同时亦不能工作。要求赔偿,但不肯,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除非具有故意或具有重大过失的情形,否则不能以其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主观无错为由,要求免除责任。在本案中,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故判令承担侵权责任。 请问:(简要描写,字数不用太多) 1、本案体现出何种归责原则?(1分)该归责原则的理论基础为何?(9分) 2、的何种权利遭受到侵害?(1分)此类权利有何特点?(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