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称,决定在2011年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其中特别强调将开展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贪污贿赂行为已渗透到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众多领域,其中又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征用开发、专项款物管理、管理等为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高发区。这类犯罪直接侵害农民利益,因而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仅动摇和妨碍了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农村经济基础和农业发展,而且损害了农村干部的诚信度,诱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成为创建和谐新农村中的不和谐因素。 为此,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优先、快速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机补贴、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的同时,还将重点查处涉及惠资金、土地资源、农村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以及其他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上述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根据材料谈谈如何防范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