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初留抵税额1000元,6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商品一批,取得税控专用发票,价款10000元,税款1300元,款未付,货物已入库。 (2)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1吨,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为1500元,款项尚未支付。 (3)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价款3万元,税款900元,款项已在上月支付、货物未入库。 (4)零售日用商品,取得含税收入46800元。 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1)计算当期增值税可抵扣税额;(2)计算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3)计算当期增值税; (4)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