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购置了一台豪车,他于 2019年7月向所在地A保险公司为爱车投保了盗抢险,保额为500000元,保单有效期为一年。其后,甲又向B保险公司为爱车投保了盗抢险,保额为800000元,保单有效期为一年。在投保后第三个月的某天,甲的车辆被盗。其发现后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告知保险公司。经相关部门鉴定,甲的车辆丢失时该车市场价值为750000元。三个月后,公安机关未能破案,甲向保险公司索赔。A保险公司接到索赔申请后,经审查,最后决定赔偿甲500000元。B保险公司接到索赔通知后,得知甲已先向A保险公司投保,遂以该投保人是以同一财产进行重复保险,与本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赔。B保险公司需不需要进行赔偿?为什么?如果需要,按照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和顺序责任制,A、B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要如赔偿?(要求计算公式,不要求计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