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为200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 (1)A公司于10月3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 (2)B公司于10月10日交付展览设备; (3)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 (4)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照合同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月3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了一张由C银行承兑和付款的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在收到该汇票后,于10月4日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10月10日,B公司未向A公司交付设备,经A公司催告后至3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货,A公司遂于10月18日另行购买了设备,并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40万元。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不同意A公司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要求。 10月9日,D公司取得的上述汇票不慎被盗。 10月10日,甲某用盗得的上述汇票以D公司的名义向E公司购买汽车一辆,并以D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公司作为支付购买汽车的价款。10月12日,E公司为支付F公司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F公司。11月5日,F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拒绝支付票款。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向B公司主张解除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B公司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并说明理由。 (3)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F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