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自2007年12月第一次审议,到今天刚刚通过,差不多审议了3年的时间,共审议了4次。一般的法律案审议3次,这部法律案审议了三年四次,可以看出社会对这部法的关注,而且也可以看出来,这部法涉及的问题非常重大,涉及的制度特别复杂。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有一些亮点,有一些制度上的突破。第一,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成就。第一次审议的时候,应该说法律草案规定的覆盖面还是有限的,这三年的过程也是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推进的过程,也是公民、企业和政府社会保险意识提高和增强的过程。运用哲学知识分析“三年四次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一些亮点,有一些制度上的突破”是如何体现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