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自2013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投资收益5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5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15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000万元、管理费用3000万元、销售费用10000万元、财务费用10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总额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相关具体业务如下: (1)广告费支出80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350万元。 (3)实发工资4000万元。当年6月5日,中层以上员工对公司2年前授予的股票期权500万股实施行权,行权价毎股6元,当日该公司股票收盘价每股10元;其中权6万股,当月工资收入9万元。 (4)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9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60万元。 (5)专门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2000万元,独立核算管理。 (6)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1500万元,该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未经税务机关核定。 (7)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得股息300万元,该股票持有8个月后卖出。 (8)获得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已取得财政部门正式文件,支出400万元。 (9)向民政部门捐贈800万元用于救助贫困儿童。属于公益性捐赠。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应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 (4)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7)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9)计算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该公司201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